引资1000万美元 奖励50万元人民币 河南鼓励招商出新招
发布时间:2018-08-31 15:00:52 来源:大河报·大河客户端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郭兵 实习生 寇中佳
8月30日,记者从河南省财政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增强招商引资实效,省财政厅联合省商务厅印发《河南省省级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完善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办法》将通过降低门槛、扩大范围、增设政策、强化绩效等一系列措施,吸引更多资源要素集聚,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
《办法》规定,降低项目奖励门槛,实际到位境外、省外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奖励最低标准3000万美元将调减至1000万美元。引进项目资金实际到位1000万美元,奖励50万元人民币;每增加1000万美元,奖励50万元人民币;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社会资本投资文化设施、医疗机构、民政服务机构、教育事业等社会公益类项目也被列为奖励对象。
在奖励政策的增设方面,对成功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中介机构(企业),到位资本金每5000万元给予10万元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引进落户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的与功能相关的产业项目,在既定奖励标准基础上增加50%;对新设立的境外、省外企业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
除此之外省商务厅还将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开展绩效评价。省财政厅将适时对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情况实施再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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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