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法院:“直播带货”陷阱频现 警惕网络诈骗新套路

发布时间:2025-08-12 09:31:10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直播带货”电商模式不断兴起,在直播间购物是许多人的消费选择之一,然而不法分子对此起了歪心思,冒充网络平台的网红进行诈骗,骗取坑位费。近日,孟州法院审理了一起“网络直播带货”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22年1月,被告人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谎称可以在“快手”网络直播平台上帮助被害人直播带货,以缴纳坑位费、 保证金为由,先后诈骗被害人55000元。案发后,被告人侯某退还被害人55000元。
      裁判结果  孟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侯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后孟州法院综合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后果及认罪态度等,依法撤销被告人侯某的缓刑,结合前罪诈骗罪所判处刑期与罚金,决定对被告人侯某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
      法官说法   
      当前,网络直播带货代理广告铺天盖地,相关人员和机构质量参差不齐、鱼龙混杂。商家若在合作前未仔细甄别,仅凭“急功近利”心态盲目签约,极有可能不仅未能实现盈利预期,反而陷入诈骗陷阱。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网络带货合作需签订正规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切勿轻信“保底销量”“高额返利”等承诺;可通过平台官方渠道查询主播或运营团队资质,避免私下交易,如遇诈骗,应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报警,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孟宪超 通讯员 王卫芳) 



责任编辑:潘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