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 企业存在隐患 被责令限期整改
发布时间:2025-07-10 11:29:30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案例一:2025年5月8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山阳区的某企业存在未制定2025 年培训计划和演练计划、皮带轮未安装防护罩、部分设备未接地、空压机储罐安全阀泄放口安装位置面向有人的地方、车床前方无防护网、铣床操作人员未佩戴护目镜等15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二:2025年5月12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山阳区的某企业存在未开展演练、车间安全出口无标识、无应急照明、配电箱开关用途标识与实际不符等8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三:2025年5月13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山阳区的某企业存在车间部分远程启泵按钮和手动报警按钮无信号、叉车工作业时不系安全带、天然气锅炉房1 具灭火器失效、变压器等岗位未张贴风险告知卡、纺纱车间地面飞絮较多等8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四:2025年5月13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山阳区的某企业存在印刷车间安全出口无应急照明灯和安全出口标识、室外消火栓箱无标识、配电房无防鼠板、配电柜母排无安全保护措施、仓库推车式灭火器喷射软管缠绕方式错误、油墨仓库未配备灭火器材等6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五:2025年6月13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山阳区的某企业存在部分配电箱使用非工业排插、行车无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喷塑区域配重卡扣安装不规范、喷塑区域高处栏杆下方无踢脚板、熔铸车间炉前操作室上方起重机轨道未设置止挡装置、中频炉操作室窗户未采用实体墙封堵、污水一体化处理观察孔未上锁防护、无除尘器泄爆装置的核算证明等25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六:2025年6月13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山阳区的某企业存在轧车间最西头液化石油气门口未设置静电消除器、铸轧机辊筒冷却水管法兰多处缺少螺栓、车间现场多处电源插座缺少漏电保护装置、渣盆内部未刷耐火材料、设备主机电控系统及通讯系统未配置UPS 不间断电源、熔炼车间东北角设置的检修区域现场杂乱、切割机、电焊机等移动设备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氧气与乙炔安全距离不足5 米、应急灯外包装袋未取掉、配电箱设置区域不方便操作位置(被楼梯遮挡)、熔炼炉无报警处置台账(历史报警有几十个)等36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七:2025年6月15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山阳区的某企业存在整流柜无散热和绝缘措施、液压机缺少防护板、中频炉液压缸无限位器、硅包未进行探伤检测、铸造模盘部分耐火砖破损、除尘器3 米内的电器不防爆、叉熔融金属的叉车未采取隔热措施、30T 行车无限位、硅粉凉晒无水分检测记录等10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八:2025年6月12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山阳区的某企业存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全、南侧车间大门东侧配电柜下方未封堵,接线端无防护隔板、车间混料机2 层平台护栏底部缺少踢脚板等12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九:2025年6月12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山阳区的某企业存在缺少年度隐患排查计划、乙炔气瓶缺少阻火器、车间两行车间缺少限位装置,防脱钩装置未安装到位等10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十:2025年6月4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山阳区的某企业存在调和车间3号泵压力表故障、C1区北入口静电释放杆故障、A区围堰东北角{有限空间安全告知牌脱落的3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十一:2025年6月5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山阳区的某企业存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及时修订更新、消防器材没有按期检查、没有提供应急器材清单等7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十二:2025年6月5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山阳区的某企业存在2025年应急演练计划现场处置方案仅安排一次,频次不符合要求、隐患排查台账不完善、安全培训缺少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培训等10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二:2025年5月12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山阳区的某企业存在未开展演练、车间安全出口无标识、无应急照明、配电箱开关用途标识与实际不符等8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三:2025年5月13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山阳区的某企业存在车间部分远程启泵按钮和手动报警按钮无信号、叉车工作业时不系安全带、天然气锅炉房1 具灭火器失效、变压器等岗位未张贴风险告知卡、纺纱车间地面飞絮较多等8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四:2025年5月13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山阳区的某企业存在印刷车间安全出口无应急照明灯和安全出口标识、室外消火栓箱无标识、配电房无防鼠板、配电柜母排无安全保护措施、仓库推车式灭火器喷射软管缠绕方式错误、油墨仓库未配备灭火器材等6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五:2025年6月13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山阳区的某企业存在部分配电箱使用非工业排插、行车无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喷塑区域配重卡扣安装不规范、喷塑区域高处栏杆下方无踢脚板、熔铸车间炉前操作室上方起重机轨道未设置止挡装置、中频炉操作室窗户未采用实体墙封堵、污水一体化处理观察孔未上锁防护、无除尘器泄爆装置的核算证明等25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六:2025年6月13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山阳区的某企业存在轧车间最西头液化石油气门口未设置静电消除器、铸轧机辊筒冷却水管法兰多处缺少螺栓、车间现场多处电源插座缺少漏电保护装置、渣盆内部未刷耐火材料、设备主机电控系统及通讯系统未配置UPS 不间断电源、熔炼车间东北角设置的检修区域现场杂乱、切割机、电焊机等移动设备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氧气与乙炔安全距离不足5 米、应急灯外包装袋未取掉、配电箱设置区域不方便操作位置(被楼梯遮挡)、熔炼炉无报警处置台账(历史报警有几十个)等36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七:2025年6月15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山阳区的某企业存在整流柜无散热和绝缘措施、液压机缺少防护板、中频炉液压缸无限位器、硅包未进行探伤检测、铸造模盘部分耐火砖破损、除尘器3 米内的电器不防爆、叉熔融金属的叉车未采取隔热措施、30T 行车无限位、硅粉凉晒无水分检测记录等10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八:2025年6月12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山阳区的某企业存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全、南侧车间大门东侧配电柜下方未封堵,接线端无防护隔板、车间混料机2 层平台护栏底部缺少踢脚板等12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九:2025年6月12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山阳区的某企业存在缺少年度隐患排查计划、乙炔气瓶缺少阻火器、车间两行车间缺少限位装置,防脱钩装置未安装到位等10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十:2025年6月4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山阳区的某企业存在调和车间3号泵压力表故障、C1区北入口静电释放杆故障、A区围堰东北角{有限空间安全告知牌脱落的3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十一:2025年6月5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山阳区的某企业存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及时修订更新、消防器材没有按期检查、没有提供应急器材清单等7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十二:2025年6月5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山阳区的某企业存在2025年应急演练计划现场处置方案仅安排一次,频次不符合要求、隐患排查台账不完善、安全培训缺少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培训等10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责任编辑:潘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