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提升轻罪案件办案质效
发布时间:2024-09-30 15:19:28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我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感谢检察机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吸取教训,不再贪图小利,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9月26日,博爱县检察院就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拟作相对不起诉召开公开听证会。会上,两名犯罪嫌疑人惭愧地说道。
据悉,犯罪嫌疑人王某和张某为贪图小利,在明知是为网络犯罪转移资金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犯罪分子,帮助转移资金并从中获利。其中,王某违法所得1.2万元,张某违法所得0.88万元。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的案情、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进行全面阐述。考虑到两名嫌疑人系初犯、偶犯,缺乏对法律的认知,被网络诈骗分子利用,案发后能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退还违法所得,退赔受害人所有损失并取得谅解,并认罪悔罪等因素,拟决定对其不起诉。3 名听证人员认真评议,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诉讼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希望你们吸取教训,珍惜检察机关给你们的机会,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要通过自己的辛勤努力获得财富。”河南省人大代表、焦作市博爱源蔬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王燕对两名犯罪嫌疑人规劝到。 (孟宪超 通讯员 孙建设 郑超)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的案情、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进行全面阐述。考虑到两名嫌疑人系初犯、偶犯,缺乏对法律的认知,被网络诈骗分子利用,案发后能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退还违法所得,退赔受害人所有损失并取得谅解,并认罪悔罪等因素,拟决定对其不起诉。3 名听证人员认真评议,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诉讼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责任编辑:潘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