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山阳区法院:支付宝提醒 您已纳入“黑名单”
发布时间:2019-06-27 16:33:08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2014年,石某将被害人李某约至焦作市山阳区某银行门口,石某持其姐姐某银行的信用卡,以让“被害人帮忙还信用卡,给予一定好处费”的名义,骗取李某13000元。之后石某又驾驶黑色小轿车窜至焦作市山阳区某小区附近,石某持某银行信用卡来到某小区被害人魏某的门面店内,将信用卡给被害人魏某,以让“被害人帮忙还信用卡,给予一定好处费”的名义,骗取魏某25000元。
石某诈骗数额共计人民币38000元。被害人李某、魏某将石某诉至山阳区法院。经法院判决,判令被告人石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判决生效后,被告人石某未缴纳罚款。两年过去了,直至石某刑满释放,也未见其缴纳罚款。山阳区法院将被告人石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日,石某的家属主动来到山阳区法院缴纳罚金。据悉,被告人石某在网上购物,通过支付宝付款时,支付宝提醒无法正常付款购买,后经查询,才知其被纳入失信“黑名单”显示无法购买。这时石某家人才意识到严重后果。主动来到山阳区法院缴纳罚金。(通讯员 蒋若菡)
(责任编辑:赵玉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