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山阳区法院:高效办案获称赞 为民解忧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9-05-23 15:50:01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近日,焦作山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乔某某夫妇二人送来的锦旗。
  该案是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乔某某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协议,并预交购房首付款10万元。房地产公司承诺将为其保留房屋,并享有按照约定的单价购买该房屋的权利。小区建成后,房地产公司联系乔某某称,之前购买的房屋已经涨价,要求乔某某按其涨价后的房屋单价补交房屋价款。因乔某某拒绝接受此要求,房地产公司便告诉乔某某说其购买的房屋已卖给他人。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乔某某将房地产公司诉至山阳区法院,法院判决该房地产公司在具备交付条件时,将房屋交付给乔某某,并按购房协议约定的单价及实际面积计收房屋总价款。判决过后,乔某某同意付清购房余款,接收所购房屋,但房地产公司迟迟以“五证”不全为由,拒不举行判决,乔某某见小区中的水、电、气均开通,购房户大多已正常入住两年有余,物业管理运行到位,而自己的房子始终没有着落,遂向山阳区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法院接到乔某某的申请后,找到房地产公司相关负责人,并告知所谓的“五证齐全”,是国家对开发商的要求,不是对业主的要求,如果继续将约束主体转嫁给业主身上,仍不履行判决,将对申请人乔某某与被执行人房地产公司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房地产公司害怕事情闹大,影响房产的销售,当天便将手续办齐,房屋钥匙交付至乔某某手中,案件得到圆满的解决。满怀感激的申请人乔某某夫妇感谢执行法官认真细致地工作,设身处地为人民着想,为人民办实事,便送来了镶有‘执法为公,执法为民’烫金字的锦旗,以表示由衷的感谢。(通讯员 李奕琳)

(责任编辑:王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