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山阳区法院:阻碍执行 一同采取强制措施
发布时间:2019-05-15 10:35:23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雷某向好友钟某借款5万元。借款到期后,雷某始终没有还款,经钟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其诉至山阳区法院。经法院判决,判令雷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钟某欠款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雷某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钟某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山阳区法院受理执行后,及时向被执行人雷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雷某未能报告财产情况,在支付2万元案款后再未履行。执行法院查明,雷某于2016年8月将其位于焦作市某商住房出售,获房款后仍未向钟某履行义务。山阳区法院便将被执行人雷某纳入被执行人失信名单中,并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近日,执行干警踏着清晨第一缕阳光赶至被执行人雷某所在地,将正在熟睡的雷某逮捕,雷某妻子见其状,阻挠执行干警执行公务,在执行干警多次警告下仍继续阻挠,随后执行干警将雷某及其妻子一同带往山阳区法院。宣读拘留决定书后,在进行拘留前体检时,雷某及其妻子开始恐慌起来,请求执行干警放了他们,并要求主动履行执行款。忙联系家属将剩余执行款3万余元送至山阳区法院。当天下午,雷某家属将执行款送至法院,并当场履行全部执行款。此案顺利执结。(通讯员 蒋若菡)
(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