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山阳区法院:拖欠货款四万元 贷款受限忙履行

发布时间:2019-05-13 16:49:45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太谢谢法官了,为了要这货款,真的快愁死我了。”5月12日,王某从焦作市山阳区法院执行干警手中接过执行款后,高兴的连声表示感谢。
  2017年,孟某因开餐馆,从王某处采购了一批厨具,付了部分货款,说是刚开店,手头紧,剩下的4万元钱一个月后结清。王某到了约定的时间去要货款,孟某都以生意惨淡,无钱为由拒绝支付剩余货款。王某将孟某起诉至焦作山阳区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孟某支付王某货款4万元。判决生效后,孟某仍以无钱为由拒绝支付。
  执行干警来到孟某的饭店,发现饭店老板早已换人。孟某以在外地为由,拒不见面。经查,孟某的银行卡余额只有几百元,但近几个月转帐流水就有几万元。执行干警多次到其家中,对孟某的父亲了解情况并再三劝说。得知孟某因为饭店不赚钱才转让了出去,现在正准备贷款投资其他项目。执行干警再次打电话和孟某沟通,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上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贷款、出行等方方面面都会受限。被执行人孟某迫于法律的威慑,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要求和申请人王某和解,将欠款4万元送至山阳区法院,当场还给申请人王某。(通讯员 张俊杰)

(责任编辑:王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