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孟州法院:交通事故引纠纷 干警情法并施促执结

发布时间:2019-04-03 16:53:48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谢谢你们,帮我拿回这笔赔偿款!”3月31日下午,申请人刘某拿着赔偿款高兴地感谢执行干警吴海涛,这起健康权纠纷执行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干戈化为玉帛。
  据了解,2017年4月30日,郭某驾驶二轮电动车由西向东行驶,超过刘某驾驶的自行车后右转弯时,两车发生交通事故,刘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责任划分,郭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刘某承担次要责任,经医学鉴定,刘某伤残等级为九级伤残。案件起诉到焦作市孟州法院后,依法判决被告郭某赔偿原告刘某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郭某并未积极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刘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吴海涛作为该案件的承办人,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郭某,因郭某年龄较小,同时还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执行起来会有一定的困难,如果将郭某列入“黑名单”,那么将会对她今后的毕业、就业问题造成一定的影响。于是,执行干警吴海涛根据被执行人郭某放寒假回家期间,多次联系郭某,耐心地与她摆事实、讲道理,并把其中的利弊分析给郭某听,并且告知如果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判决还会有更严重的后果,同时也向申请人刘某说明被执行人郭某的具体难处与情况。
  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郭某一次性支付赔偿款5万元给申请人刘某,其余部分款项申请人刘某自愿放弃,至此该案顺利执结!(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李军  通讯员 李莉)

(责任编辑:王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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