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法院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时间:2019-03-26 16:06:40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3月25日,焦作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总结2018年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对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安排部署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焦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杰出席会议讲话。
  会上,焦作中院院长助理李进忠宣读了《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2018年度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与会领导为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颁奖。
  随后,焦作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文太介绍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全年共受理黑社 会性质组织案件8件(含旧存二审案件1件)、审结8件;受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4件、审结11件;受理恶势力团伙案件5件、审结5件。共判处 188名被告人刑罚,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判处5年~10年有期徒刑25人,3人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针对下一步工作,焦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杰要求: 
  一要强化责任担当,在政治站位、责任意识方面要有新提高
  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开展形式多样、全面覆盖的学习教育活动,学深悟透核心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认真学习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的会议精神,贯彻执行会议具体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保持专项斗争稳定性,发扬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砥砺前行、久久为功,努力谱写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篇章。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充分发挥党的优势方面要有新作为
  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加强监督指导,推动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果。市中院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督导组,对重点案件进展缓慢,问题突出、长期落后的法院和部门开展督导,对专项斗争中失职失责、打击不力、干预办案、隐瞒线索的,将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三要狠抓执法办案,在审判质效方面要有新提升
  全市法院要结合“两年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审判效率,发力“打财断血”,坚决铲除黑恶势的经济基础,彻底摧毁再犯能力。严格把握黑恶势力犯罪涉案财产的七种情形,进一步明确“黑财”认定范围;统一执法思想,理清涉案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程序,明确追缴、没收财产范围及证据标准;实现分类甄别、准确判罚、执行到位,着力破解“黑财”判处难题,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四要坚持深挖彻查,在除恶务尽上要有新发展
  要以重点案件为突破口,完善深挖“保护伞”工作机制,积极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线索移交与查办反馈“双向通道”,确保有“伞”必打、有“网”必 破。对于法院干警与黑恶势力勾结甚至充当“关系网”“保护伞”,以及滥用职权、徇私枉法、降格裁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一律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五要延伸审判职能,在综合治理方面要有新成效
  全市法院要结合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新要求,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推动形成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加强重点人群动态管控,大力开展“一案一整治”工作,增强综治辐射力,毫不动摇地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六要加强舆论宣传,在发动群众参与方面要有新举措
  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大保护力度。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选择典型案例,加强正面宣传。加强舆论引导,严格落实“三同步”机制。加大司法公开力度,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李军 王晓琦)

(责任编辑:王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