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马村区法院:欠债不还起争执 欧伤债主终获刑

发布时间:2019-03-14 08:49:17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焦作一男子黄某面对前来讨债的债主,不仅没有偿还债务反而在冲动之下将人打伤。近日,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某拘役四个月。
  2018年6月21日19时许,江某去黄某家要账,两人酒后发生纠纷争执,遂在黄某家门口的马路上相互殴打,江某被黄某殴打致右侧鼻骨及上颌骨额突骨折、鼻中隔骨折。经鉴定,江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2018年11月28日,江某与黄某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并于同日履行完毕。江某对黄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焦作市马村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黄某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量刑时予以考虑。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李军 王晓琦   通讯员 吴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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