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山阳区法院:货到不付款 百般推诿遭拘留
发布时间:2019-03-07 09:35:52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在执行过程中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仍不履行,面对这样一再失信的“老赖”,焦作市山阳区法院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于某与柴某因买卖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柴某收到货后,迟迟不肯支付于某货款共6万元,于某将柴某诉至山阳区人民法院。后经法院依法裁决,柴某应向于某支付货款6万余元。该判决生效后,柴某拒不履行支付义务,于某遂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焦作市山阳区法院执行干警多次主持双方就还款事宜进行协商。通过协商,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柴某分期分批向于某进行还款。谁料柴某却在支付3万元后便不再履行。无论执行干警怎样催促、警告,柴某始终以“经济困难”为由百般搪塞、推诿。
申请人于某再次向柴某催要剩余货款无果。为维护司法权威,及时兑现申请人于某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果断决策,将柴某带回法院,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在柴某被带回焦作市山阳区法院的途中,柴某恍然大悟,终于知道自己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后果很严重。忙请求执行干警联系其家人主动履行义务,将剩余货款3万元全部偿还于某。此案顺利执结。(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李军 王晓琦 通讯员 蒋若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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