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山阳区法院:有钱拒不履行 直接司法拘留
发布时间:2019-02-28 17:33:02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我要和解,我这就还钱!放了我吧,不然生意都没法做了!”被执行人刘某哀求道。
据了解,2015年,刘某与林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两年,合同签订后,刘某仅支付了押金和一年租金。租赁满一年后,林某向刘某催要第二年的房屋租赁费,刘某迟迟不肯支付,一拖再拖。林某遂将刘某诉至焦作市山阳区法院。经法院判决,判令刘某应支付林某租赁费18余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不但不履行义务,竟还躲避执行。林某无奈找不到刘某,向焦作市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居住的是价值近百万的高档小区,其本人为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平时乘坐豪车。焦作市山阳区法院认定被执行人刘某具备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对其做出拘留15日的决定。焦作山阳区法院执行干警清晨赶往刘某居住处,将正在家中熟睡的刘某进行司法拘留,被执行人刘某戴上手铐的瞬间,便发生了开头的一幕,被执行人刘某哀求和申请人和解,主动履行义务。
当日下午,刘某家人将部分执行款送至法院,当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3个月内将剩余款项还清。此案顺利执结。(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李军 王晓琦 通讯员 蒋若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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