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山阳区法院执结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9-02-28 17:22:52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近日,焦作市山阳区法院快速执结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15年,李某发生交通事故将吕某撞伤,法院作出判决,确认李某赔偿被害人吕某6.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履行判决所确定的赔偿义务,经吕某多次讨要无果,遂向焦作市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李某未在限定的时间内履行赔偿义务。焦作市山阳区法院先后对李某罚款1万元,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 日。被执行人李某仍不履行赔偿义务。执行干警多次找被执行人李某谈话,随后,李某向山阳区法院书面保证,待其保险理赔金到账后交至山阳区法院。焦作市山阳区法院两次通知李某申报财产,李某仍不如实申报和主动履行,并将部分保险赔款挪作他用。法院查明情况后,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拘留10日后,李某才知道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便联系其家属要求主动履行义务。
次日一早,被执行人李某家属来到焦作市山阳区法院,请求与申请人吕某和解,先赔偿吕某3万元,15日之内,将剩余赔偿款还清。申请人吕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家属达成和解协议。(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李军 王晓琦 通讯员 蒋若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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