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山阳区法院:欠债不还钱 罪责最终难逃脱
发布时间:2019-02-28 17:17:15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近日,一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原某被焦作市山阳区法院司法拘留。次日,原某家属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案件得以执结。
2015年8月,李某与原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一年,合同签订后,原某仅支付了押金和3个月租金。2016年5月,原某搬离租赁房屋,尚欠3个多月租金。李某多次找原某支付房屋租金,但原某不予理睬,李某便将原某诉至焦作市山阳区法院。经山阳区法院判决,原某应向李某支付拖欠的房屋租金及违约金共计5460元。判决书生效后,原某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向原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传票等法律文书,责令其自觉履行上述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之后原某仍旧未履行义务,也未如实申报财产,执行干警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法院强制执行期间,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原某,而原某总是以种种理由逃避执行,电话不接,大门紧锁。
近日,执行干警依法拘传被执行人原某。原某被执行干警拘传后态度强硬,认为要支付的钱不多,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并对申请人和执行干警口出恶言。当日,焦作市山阳区法院依法决定对原某司法拘留15日。原某被拘留后,方才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主动要求亲属到法院履行法律义务。次日一大早,原某的家属便送来了全部执行案款,该案顺利执结。(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李军 王晓琦 通讯员 蒋若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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