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山阳区法院执行一起还款案件

发布时间:2019-02-26 11:01:47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 吴某,因拖欠他人借款10余万元拒不偿还,近日,被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以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为由,依法实施司法拘留15日。吴某在被拘留的5天后终于认识到错误行为,主动让其家人联系执行干警,携带10余万元现金要求结案。
  2015年底,吴某先后从申请执行人王某处借款15余万元。还款到期后,王某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将吴某诉至焦作市山阳区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令吴某清还借款义务。但清欠到期后,被执行人吴某仍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王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吴某除部分履行义务外,剩余欠款始终不予履行。在今年焦作市山阳区法院组织开展的“冬季总攻”专项执行中,执行干警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多次与吴某进行联系,要求其履行剩余的还款义务,但吴某仍然拒绝履行。因吴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遂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日,以观后效。在法院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5天后,吴某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主动让其家人联系执行人员,携带10余万元现金要求结案。
  鉴于被执行人吴某及家人的现实表现,焦作市山阳区法院执行局决定对吴某提前解除司法拘留。(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李军 王晓琦 通讯员 蒋若菡)

  (责任编辑:王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