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口小学实行“陪餐制” 确保食品安全

发布时间:2019-04-23 10:45:44 来源:东方今报

   为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与管理, 根据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卫生健康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明确从2019年4月1日起,小学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为更好落实上级部门关于陪餐制工作要求,4月16日,惠济区花园口小学成立了以校长李志伟为组长,副校长刘海滨为副组长、中层领导和教师代表为成员的学校食堂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陪餐制方案》和《食堂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要求食堂陪餐员和食堂工作人员以零差错、零隐患的态度,抓好食堂卫生和安全工作的落实,使食品安全成了学校最用心也最放心的工作,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让全校师生后顾无忧,让家长和社会放心满意。
  按照学校陪餐制度要求,还要求每日值班领导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能向学生供应。学校陪餐人员还要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
  为确保陪餐制度更好地落实,要求每位校领导每周至少在学校食堂陪餐二人次,并做好陪餐记录,了解学校食堂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与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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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张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