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出台《人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7-30 14:21:45 来源:鹤壁日报
本报讯 (记者 王峥 实习生 张子茹)我市出台《人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核定人才编制应坚持遵从规定、总量控制、岗位急需、从严从紧”原则,规定了可使用人才编制的12类高层次人才以及人才编制核定的程序等问题。这是记者7月26日从市编办获悉的。
《办法》提出要采取“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走编销、建立人才编制调整台账”等方式,加强对人才编制的动态管理,提高人才编制使用管理的质量效益,切实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办法》的实施,将鼓励和支持引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进一步吸引鼓励高层次人才来鹤就业创业,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为我市率先全面小康、开启新时代品质“三城”建设新征程提供有力的人才编制保障。人才编制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事业单位引进以下高层次人才,可申请使用人才编制。
(一)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二)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发达国家相当于院士的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成员或高级成员);
(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国家外国专家局“首席外国专家项目”人选、中央直接联系掌握的高级专家、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四)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完成人、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章获得者、中国专利金奖前3位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长江学者成就奖;
(五)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首席专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主要负责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863计划”领域主题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召集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牵头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六)世界或全国500强企业总部董事会成员、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国内外著名金融机构、国内外著名会计师事务所中层正职管理人员或技术岗位负责人,国内外著名学术组织成员;
(七)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端外国专家项目”“重点外国专家项目”人选、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八)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中原百人计划”)人选、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中原千人计划”)人选;
(九)省优秀专家、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特聘教授、省特聘研究员、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省“国际人才合作项目计划”外国专家人选、省会计领军人才、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获奖作品主创人员;
(十)荣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原技能大奖”称号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十一)国内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或教育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A类学科及省内高校B类以上学科本科毕业生,四大权威世界大学综合排名(USNews、QS、THE、ARWU)上榜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十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岗位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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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