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七月一日起实行

发布时间:2018-07-03 14:30:51 来源:鹤壁日报

  本报讯 (记者 范鑫)家里想封闭阳台,做一个飘窗式的封闭行吗?宠物当街“便便”,主人不清理就扬长而去可以吗?想求购房子,到人多的地方贴小广告可以吗?天气晴好,在临街的树上拉根绳子晒被子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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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过去没人管的小事,现在已经行不通了。7月1日起,《鹤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施行,一些过去只能用道德约束的行为,现在可能是违法行为,要受到经济处罚了。
  《鹤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三部地方性法规,共六章五十二条,其中包括17条处罚措施。
  7月1日、2日,记者在街头走访时看到,个别小区门口,乱贴小广告现象依然存在。在衡山路与鹤煤大道交叉口附近,4个卖西瓜的在路边排成一排,给过往车辆通行造成不便。下午6时许,鹤壁高中东门口,一些流动小吃摊当街叫卖,全然不顾自己已经停在了道路中间。
  采访中多位市民告诉记者,《条例》的实施为我市营造洁净、有序、优美、宜居的环境提了供法制保障。但实施还需要下大力气,一方面使市民知晓《条例》,自觉用条例规范自己的行为,另一方面也需要加大执法力度,让违规者受到处罚。只有这样,才能使城市管理工作走上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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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