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多保护方案

发布时间:2024-02-26 16:07:44 来源:河南法制报

      2月2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三份新办法,着力解决部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时间过长、平台规则制定不够公开透明、收入标准随意变动等问题,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造就了大量灵活就业岗位和新就业形态,成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由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具有“雇佣关系灵活化、工作方式弹性化、工作内容碎片化”等特点,相关从业者的权益保障也存在不少堵点和难点问题。
      新规定不仅将从事网约配送、出行、运输、家政服务等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保障,还引入了宽放时间的概念,明确工作时间需考虑劳动者必要的在线等单、服务准备等因素,充分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防止劳动者过度劳动。
      新规的实施,将进一步补齐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短板。当然,新规能否取得良好的成效,还需要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切实行动起来,围绕新规的落实加强宣传引导,严格监督执法,提高用工主体违法违规成本,为劳动者提供完善的法律援助等服务;需要用工方建立合理的薪酬考核制度,完善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矛盾沟通协调机制和申诉机制,为新规的落实提供更多的可行性方案,真正让千千万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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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安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