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法院 判决书后附上“说明书”

发布时间:2024-02-18 11:20:43 来源:河南法制报

      淇县法院为畅通群众维权路径,督促义务人自动履行生效判决,提高执行效率,自2月1日起,全面推行判后告知制度。
      判后告知书以判决(裁定)书附件的形式一并送达当事人,内容包括判决依据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等规定(内容)、裁判文书生效时间、判决义务履行时间及方式、诉讼权利救济方式等。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判决后的诉讼权利义务,避免其因对法律规定不熟悉而耽误上诉或错过申请再审期限的现象;告知当事人履行方式,指引当事人自动履行,避免其怠于履行义务情况的发生,也给当事人自动履行判决释明了可供选择的途径。
      据悉,判后告知制度相当于在判决书后面附上了一份“说明书”,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结合判后答疑工作,实现审判与执行之间高效衔接,督促当事人按时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减少执行环节、提高执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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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安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