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密织牢个人信息保护网

发布时间:2023-12-18 16:53:04 来源:河南法制报

      据北京顺义警方12月14日通报,近日,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查处一起散布他人隐私案件。经查,12月11日,男子符某某利用其在顺义区某医院工作的便利,出于炫耀目的,将一名病患的个人病历拍照发至微信群,导致该患者个人信息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顺义警方已将符某某依法行政拘留。
      同样为图一时之快拿他人个人信息说事的,还有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原警务辅助人员张某。12月7日,张某与某网民发生争执,为恐吓对方,信口编造要查询其个人信息的谎言。经进一步调查,张某没有接触、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的权限,也未发现其通过他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况。目前,阎良分局已根据辅警管理工作规定,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上述两个个案中,符某某和张某不知道尊重他人的隐私,法律知识欠缺,法治意识淡薄。这也警示其他人,不要随意泄露、扩散他人的个人信息,无论是无心还是有意,无论于公还是于私。
      泄露他人个人信息的现象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比如,购房者会接到多个房产公司或房屋中介的电话,网购者会收到无关网店的信息推送,家长会年复一年地收到孩子相应学龄段培训信息……这说明,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扩散的暗流仍在涌动,兜售个人信息的利益链条还没斩完。
      这就要求社会各有关方面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织密织牢保护网。机关单位、行业企业、网络平台等,要加强制度建设,守牢各自阵地,严防个人信息的各种“跑冒滴漏”;行业协会、监管部门、执法司法机关等要各司其职,对涉及个人信息的违规、违法及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严肃惩治,必要时可以实行联合惩戒机制。要畅通举报监督渠道。任何组织、个人发现违法个人信息处理活动,都有权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投诉、举报;收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防范。防患于未然,法治宣传很关键。社会各方面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普法宣传,尤其要侧重对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的宣传,让更多的人知道,个人信息是受法律保护的;也让更多的人知道,侵害他人的个人信息造成危害是要受法律制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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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安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