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开庭 共护湿地

发布时间:2023-12-11 16:05:28 来源:河南法制报

      近日,一起破坏自然保护地案件在淅川县大石桥乡法治广场进行公开审理,县湿地保护处、县公安局、大石桥乡党委政府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及当地群众旁听。庭审结束后,法官、检察官开展了普法教育,对丹江湿地作为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在净化水质等方面所具有的独特价值、保护湿地的意义进行了详细讲解,县湿地保护处工作人员发放了宣传材料。

(声明:本文不代表河南县域经济网观点,如是转载内容,河南县域经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和图文版权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错误信息。)
责任编辑:刘安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