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短板问题 凝聚监督共识
发布时间:2023-11-03 14:51:32 来源:河南法制报
近日,柘城县检察院出台了《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由本院行政检察部门牵头负责,刑事检察部门、案件管理等部门相互配合,协同履职。对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应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的刑事案件,要及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由其督促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实施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解决过去因对行刑认识不够、衔接不畅、多头对接出现的不刑不罚等短板问题,优化了检察机关内部统筹协调机制,为构建四大检察一体联动履职工作格局,凝聚监督共识,提升不起诉案件办理质效,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
●延伸阅读
什么是“两法衔接”
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也称“两法衔接”,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是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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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由本院行政检察部门牵头负责,刑事检察部门、案件管理等部门相互配合,协同履职。对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应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的刑事案件,要及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由其督促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实施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解决过去因对行刑认识不够、衔接不畅、多头对接出现的不刑不罚等短板问题,优化了检察机关内部统筹协调机制,为构建四大检察一体联动履职工作格局,凝聚监督共识,提升不起诉案件办理质效,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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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两法衔接”
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也称“两法衔接”,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是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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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安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