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曝光一批涉医药领域广告违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8-25 15:46:23 来源:河南法制报

      在广告中宣传治愈率有效率、宣称食品具有疾病治疗功能、制造容貌焦虑,发布医疗用毒性药品广告,这些都属于违法广告。市场监管总局8月23日曝光一批涉医药领域广告违法典型案例,回应百姓关切,营造有序市场环境。

      案例一

      “短粗腿、大小腿,注射瘦腿让你拥有纤细美腿”,杭州河狸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布未经审查的瘦腿针、瘦肩针、瘦脸针医疗广告,实为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按照法律规定不得作广告。2023年4月,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河北省隆化县医院通过互联网发布医疗广告,含有“治愈率高、无副作用,手术成功率在99%以上,均达到满意疗效”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保证。2023年4月,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济南皮肤疮疡医院在未通过医疗广告审查的情况下,利用公众号对外发布医疗广告,且利用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2023年5月,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苏州恒诺世佳健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广告,宣称“虾青素调理好抑郁症、高血压、腰椎间盘突出、荨麻疹、肾病”等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2023年7月,江苏省太仓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深圳市二十一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销售的“养生机”中使用的音频文件含有“不打针、不吃药、快速康复男性久治不愈的肾腺疾病”等内容,夸大治疗效果、对治疗效果作保证性承诺。2023年5月,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龙岗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榆林妇产专科医院通过医院墙体、展示牌、宣传彩页发布含有“丑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习惯了丑的样子”等内容的广告。2023年4月,陕西省榆林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4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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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安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