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鸠野鸽子不能随便捕
发布时间:2018-10-09 09:43:09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斑鸠和野鸽子是常见的野生鸟类,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动物。日前,宁陵县的胡某和贾某因多次猎捕斑鸠和野鸽子等野生动物被县检察院起诉,站在县法院被告席上接受了审判。
胡某和贾某家住宁陵县古宋河畔某村,今年夏季,他们看到古宋河河道内水盈草盛,栖息了不少野鸽子和野斑鸠,就在河道内架设捕鸟网,共猎捕野斑鸠712只、啄木鸟1只、野鸽子4只,后将671只野斑鸠倒卖给了王某。王某明知胡贾二人是非法猎捕野鸟,仍将671只野斑鸠收购转卖。此后,胡贾二人在古宋河里网捕野鸟时被县森林公安巡逻民警抓获,当时捕获的41只野斑鸠和1只啄木鸟被放飞,但二人已构成了刑事犯罪。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胡某等3人违犯狩猎法规非法捕捉野生动物已构成非法狩猎罪,但鉴于三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以狩猎罪判处胡某拘役6个月,贾某、王某分别判处拘役5个月和4个月,三人共同赔偿公益损失费5万元。(屈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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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