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扰水果市场“黑老大”获刑 19年

发布时间:2018-09-05 08:48:18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段伟朵通讯员穆童
  本报讯9月4日上午,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对马某杰、马某伦、杨某某等10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自2013年以来,被告人马某杰等10名被告人组织、领导或参加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滋扰郑州某水果市场及其周边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敛取巨额非法利益。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杰等人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逃税罪等,对10名被告人判处19年至3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判令向有关被告人追缴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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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