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山林区法院揭牌

发布时间:2017-09-29 09:14:34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兰州9月29日电(记者付文)记者今天获悉:祁连山林区法院28日在甘肃省张掖市揭牌成立。此举标志着甘肃全省重点林区司法审判机构的全面建立,在环境资源保护专门化审判和集中管辖等方面的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

甘肃全省海拔大多在1000米以上,东西蜿蜒1600多公里,境内地势地形复杂,区域生态环境独特、多样而脆弱,是黄河、长江的重要水源涵养区。特别是祁连山林区,是我国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也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

据介绍,祁连山林区法院管辖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连古城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敦煌西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安南坝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盐池湾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辖区内的各类案件。甘肃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明远表示,设立祁连山林区法院,是法院系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积极参与祁连山等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整治修复工作的实际行动。

随着祁连山生态整治的深入推进和生态恢复工作的不断开展,祁连山林区法院将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促进林区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积极探索损害赔偿、生态修复等恢复性司法举措,探索完善涉林案件罚金刑易科执行等制度,积极构建生态恢复型司法。要加快林区法庭设立步伐,构建既方便群众诉讼、又便于司法审判的法庭布局。要与公安、检察、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合力化解矛盾纠纷。要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林业管理。要认真总结涉林案件审判经验,切实加强审判管理,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另据了解,甘肃早在2014年即已开始对环境资源保护审判专门化的实践探索。2014年5月,天水市麦积区法院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法庭,在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方面开始了先行探索。自2015年起,全省中级、基层法院对涉环境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实行异地循环交叉管辖和集中管辖,对环境资源审判的跨区域管辖、异地管辖和集中管辖进行了积极尝试。截至2017年上半年,全省三级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2个,环境资源合议庭4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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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宗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