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包出售小区车位不合理也不合法

发布时间:2018-08-03 10:23:04 来源:光明网

  据媒体报道,浙江省金华市泰地·金水湾小区有两位业主一口气买下327个车位,约占整个小区地下车位数的一半,小区居民对此强烈不满。打包购买车位的两位业主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买到的车位出租还是出售还没决定,假如出售的话将卖16万元一个(买进价格据说是12万一个)。小区一些业主表示,在没有事先征得所有业主同意,也未做公示的情况下这样打包出售车位是不合理的,对其他业主不公平。
  实际上,这样打包出售车位不仅不合理,也不合法。《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物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开发商一次性将327个车位打包售给两名业主,显然已超出了“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的售卖指向;本应首先满足广大业主生活需求的车位被当作投资品出售,侵犯了业主们的合法权益。
  再者,小区停车位带有配套设施的性质,如果开发商售楼时承诺有车位提供,业主因此才在这里买房,那么业主入住后开发商将车位打包出售或随意涨价,也是侵害业主权益,还有消费欺诈之嫌。
  小区产权车位不是绝对不可以对业主之外的人出售,或是明令禁止一个业主买多个车位。事实上,如果尚未购买车位的所有业主都没有表示购买车位的意愿,而开发商将车位公开销售的意愿向全体业主公示后,所有业主都无异议——放弃了优先购买权,这时候开发商对外出售车位,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金华市泰地·金水湾小区的开发商一下子把327个车位卖给两个业主,并未公示。而打包购买的两位业主拟坐地起价——每个车位涨价4万元出售——有开发商与投资性购买者串通搞垄断经营之嫌疑,这恐怕违反了《反垄断法》中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条款的规定。价格行政部门若接到举报,应当介入调查。而对于打包购买的车位,按理说,房产管理部门不能给予办理产权登记。业主也可以对开发商提起民事诉讼。
  近年来,开发商打包出售车位的情况并不少见。值得警惕的是,一些开发商搞“假打包出售”,与中介或个人串通、演戏,故意制造“抢购”假象借机促销或哄抬价格。但不管是真打包还是假打包,抑或是随意抬高价格,都是不合法的。对于这类情况,业主们应依法维权,到法院去说理;而行政监管部门比如物价、房管等部门也应主动作为,依法介入调查,不能任由一些无良开发商打造符合商业利益、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一家规则。(马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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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