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对账为名行拘禁事 难逃法网
发布时间:2018-08-01 09:23:36 来源:今报网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李明艳
因怀疑慕某贪污车费,刘某叫上一干朋友去帮自己“讨公道”,不料却触犯法律,落入法网。
2014年8月29日19时许,刘某甲(已判处刑罚)以对账为名,伙同刘某(已判处刑罚)、秦某甲(二人已判处刑罚)、秦某乙等人将被害人慕某从其家中拉至刘某家中,以慕某贪污出车费为由,将其拘禁在刘某家。其间刘某、秦某乙等人对慕某实施殴打,致使其面部受伤,并强迫其写下24000元欠条。一天后,刘某等人将慕某放回。经鉴定,慕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武陟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秦某乙伙同他人以暴力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故以非法拘禁罪判处秦某乙有期徒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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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