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跑路” 担保人主动还款

发布时间:2018-08-01 09:15:53 来源:今报网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王莉莉 申志坤
  2018年7月17日,在武陟县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陶某拿着2万元现金,主动找到执行干警说道:“今天俺来还钱了!”
  被执行人丁某、陶某与申请人苗某系民间借贷纠纷。经武陟法院审理依法判决,丁某与陶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苗某借款余款20000元,并对上述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丁某、陶某均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申请人苗某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立即与被执行人丁某、陶某联系,但是丁某早已“不知所踪”,电话不接,信息不回,多方打听始终未发现其踪迹,接着执行干警开始做陶某的思想工作,本以为陶某作为担保人,会推托不履行还款义务,谁料陶某当即表示愿意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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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