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赡养父母被拘知悔改 法院执行局给老人“撑腰”

发布时间:2018-08-01 08:48:13 来源:东方今报

  一天,两位古稀老人相互搀扶着来到原阳法院执行局,颤巍巍地递上一份判决书,要求法院予以执行。执行局的同志仔细查看判决,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两位老人育有二子一女,均已结婚成家。1999年二老进行了分家,将老两口的南北两个院子进行了划分,大儿分得了南院,小儿子赵某分得了北院,同时约定南北两院上房都得让二老居住,北院上房等二老百年之后归赵某所有。分家后,二老与赵某在北院居住。2015年,赵某将北院重建,重建期间二老搬出居住,后来,欲搬回赵某翻建的北院居住,而此时的赵某却拒绝二老入住,并拒绝承担二老的赡养义务。
  两位老人起诉到原阳县法院,法院于2017年9月27日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告赵某支付二老赡养费,并为二老提供北院的两间房屋供二老居住。
  执行员娄彦峰接到案件后,迅速采取措施,向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要求赵某依法履行生效判决。这时的赵某非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拒绝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履行一个儿子应尽的义务。鉴于此,法院决定对赵某司法拘留十五日。
  赵某走出拘留所,就主动去接回了父母,在垃圾站住了三年的两位老人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王海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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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