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高铁受限 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发布时间:2018-07-28 14:22:23 来源:央广网河南分网

  央广网河南分网7月27日消息 3月30日上午,被执行人朱某委托家人主动到嵩县人民法院履行判决义务,并向法院申请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据了解,朱某(男)与黄某(女)原系夫妻关系,婚后常因琐事发生纠纷。2012年12月,黄某以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向嵩县法院起诉离婚,要求朱某支付其经济帮助18000元。法院审理认为,黄某患有羊癫疯,严重影响生活,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最终,法院判决准许黄某与朱某离婚,朱某在该判决生效后一次性支付黄某经济帮助12000元。因朱某未按照判决内容履行义务,黄某的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强制执行。但因其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依法调查亦未查到可供执行财产,不得不终结该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可供财产,申请人可申请恢复执行,且不受执行期限的限制。同时,执行局办案法官将朱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经了解,朱某现在外地打工。今年年初,朱某在购买车票时发现自己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限制消费,对生活和工作造成不便,故委托家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履行判决义务,并申请法院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解除。(通讯员 王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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