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已与民航局 铁总实现“老赖”名单信息共享

发布时间:2018-07-16 09:30:30 来源:大河网-河南法制报

  本报讯发改委、最高法等四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落实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民用航空器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显示,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分别与民航局、铁路总公司建立了数据传输通道,并实现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互联共享。
  据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7〕7号)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法释〔2015〕17号)规定,人民法院制作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决定书和限制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自作出之日起生效。生效后,最高人民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名单推送给民航局和铁路总公司,民航局和铁路总公司收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名单后,即按名单执行惩戒措施。
  法人、公民或其他组织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异议的,应当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纠正申请,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纠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纠正;理由不成立的,决定驳回。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决定。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法人、公民或其他组织对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有异议的,参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异议处理方式执行。
  执行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7〕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法释〔2015〕17号),确定何时删除失信信息和限制消费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将删除失信信息和限制消费信息的名单推送给民航局和铁路总公司,民航局和铁路总公司收到删除失信信息和限制消费信息的名单后,即按名单解除惩戒措施。
  《通知》称,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与民航局、铁路总公司建立了数据传输通道,并实现了名单信息互联共享,因此仍然保持原数据传输通道和信息共享方式不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不再重复推送名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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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这样震慑“老赖”
  信用惩戒让“老赖”寸步难行
  人民法院建立起“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联合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纳入名单的被执行人实施联合信用惩戒,不断压缩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2013年,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
  ——2014年,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的自动比对、自动拦截。
  ——2016年以来,惩戒措施扩大到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出行、购房、旅游、投资、招投标等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
  数据显示,从2013年10月至今年6月30日,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23万例。共限制1222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458万人次购买动车、高铁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28万人。
  对“老赖”财产“一网查尽”
  从2014年起,最高法建成网络执行查控系统,通过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手段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查控范围达到3800多家银行,与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民政部等部门联网,可以查询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船舶、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16类25项信息……通过高度信息化的查控系统,人民法院逐步实现对“老赖”各类财产的“一网查尽”。
  “基本解决执行难”决战之年,人民法院网络查控能力正在继续“升级”——
  保险理财产品查控功能即将上线,可以查询保险产品名称、保单号、累计交纳保费等。
  婚姻登记信息、低保信息、社会组织登记信息查询功能预计今年下半年上线。
  与公安部合作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建立车辆查封扣押合作机制等正在稳步推进。
  ……
  直播抓“老赖”让诚实守信深入人心
  7月10日,全国法院第十期“决胜执行难”全媒体直播“抓老赖”活动在江苏南京举行。从上午到深夜,28件案件在网友们的见证下执行完毕,“围观”网友达到4000多万人次。
  通过全媒体直播的形式将司法案件执行、抓“老赖”等展现给社会公众,是人民法院破解“执行难”的创新之举,更有助于
  完善社会诚信体系,让诚实守信的理念深入人心。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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