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像治“老赖”那样治税收违法者

发布时间:2018-07-09 10:28:36 来源:大河网-河南法制报

  □李智群
  7月4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举行“褒奖诚信、联惩失信”专题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工作最新进展。税务总局稽查局负责人介绍,2018年1月至6月,各级税务机关公布“黑名单”案件2781件,比去年同期增长80%。其中,偷税案件497件,占比18%;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2050件,占比74%;骗取出口退税等案件234件,占比8%。
  偷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这些行为都是为了一己私利而损害了国家的利益,理应受到制裁。“黑名单”制度就是制裁税收违法者的一个利器。目前,“黑名单”公布力度持续加大,联合惩戒措施也在持续发力。企业或者个人上了“黑名单”,后果到底有多严重?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参与会签了慈善捐赠、公共资源交易、婚姻登记等领域的近10个联合惩戒备忘录;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共同签发了关于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民用航空器的文件,将“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列入限制范围。
  据介绍,国家税务总局在失信惩戒机制中还建立了有利于“黑名单”当事人自我纠错的纳税信用修复机制,鼓励“黑名单”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主动缴清税款、滞纳金或者罚款后被撤出“黑名单”。
  有评论认为,税收违法“黑名单”就像一把戒尺,这把戒尺的公平和严谨非常重要,也就是说让真正的市场“老赖”能够被甄别出来,能够成为大家在经商过程当中提防的人、提防的企业,整个法治环境、营商环境才能够建立起来。
  联合惩戒是诚信社会建设的一项有力举措。惩戒的对象,除了税收违法者,还有其他不依法办事,不讲诚信的人。比如,那些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老赖”。
  2016年3月,全国法院部署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并下发工作纲要和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地方各级党政机关高度重视法院执行工作,普遍将解决执行难纳入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形成了解决执行难的工作合力。当前,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已进入攻坚阶段,法院竭尽全力、穷尽手段,各界鼎力支持、通力配合,为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而努力。
  惩治税收违法者,不妨借鉴惩治“老赖”的做法经验,用好用足法律手段和联合惩戒措施,让市场“老赖”无立锥之地,无可行之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让税收违法者“浪子回头”,让上了“黑名单”者及时主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修复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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