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重燃 案件执结
发布时间:2018-07-09 09:40:44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近日,新乡市红旗区法院圆满执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使丢失已久的亲情重新点燃起来。
吴某(女)和王某(男)2012年12月登记结婚,2014年2月生子王航某。2014年5月吴某以与王某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常为琐事争吵,王某对自己及孩子不管不问为由诉至红旗区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后经一审、二审,最终判决准予吴某与王某离婚;吴某与王某婚生子王航某由吴某抚养,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至王航某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王某可每月探视王航某两次。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吴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王某总是以“原告不让见孩子”为由不予履行。承办法官李海泉了解案情后对症下药,速将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进行耐心调解。他对王某说:“即使出点抚养费,也是给你的亲生骨肉出的,有啥不该?”又对吴某说:“孩子长大了迟早是要认爹的。将心比心,若把孩子判给了男方而不让你见,你会有啥感觉?会有何心情呢?”李海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唤醒了王某对儿子疏离已久的亲情,1.38万元抚养费顺利执行。(陈德亮禹亚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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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