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转卖假烟如此“微商”做不得

发布时间:2018-07-07 14:32:52 来源:大河网-河南法制报

  本报讯(记者杨勇通讯员崔坤)一男子在微信朋友圈中看到有人销售低价名烟,虽觉得这个价格的香烟肯定有问题,但为了利润,还是主动联系做起“微商”,在朋友圈中转发转卖。让他没想到的是,他所售卖的香烟均为假烟,他的行为已涉嫌犯罪。
  家住商丘市梁园区的魏某在2016年春节后到福州务工。在福州,魏某加入一个就业信息微信群,并添加其中几名群成员为好友。几天后,魏某发现其中一个好友经常在朋友圈转发“低价出售名牌香烟,硬中华160元/条,软中华330元/条,九五450元/条,购买请联系××××”等信息。熟悉香烟售价的魏某对此信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便微信联系发布该信息的马某了解情况。在聊天中,马某告诉魏某,自己手上有一批低价的高档香烟,用作过节招待和请客送礼非常合适。如果魏某不需要香烟的话,可以在朋友圈转发此信息,若有人通过魏某联系买烟,可以给魏某一定数量的介绍费。于是,魏某开始在朋友圈转发售卖香烟信息,并将联系方式换成了自己的电话和微信号。从此,魏某做起了“微商”。有人联系魏某买烟时,魏某便联系马某直接发货。两年多来,魏某经手卖掉200余条香烟,共获利6000余元。
  后来,魏某卖出的香烟被鉴定为假烟,魏某也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2018年6月26日,魏某在商丘火车站乘坐火车时,被郑州铁路公安处商丘站派出所民警抓获。
  魏某后悔不已:“其实我的工作很不错,在物业公司干水电工,工资高、包吃包住,活还不累。现在因为涉嫌犯罪,工作也丢了。我早就应该想到,马某卖的烟价格比市场价低得多,怎么可能是真烟。”
  目前,魏某已被移交办案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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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