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邮政管理局出台关于快递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7-09-21 17:02:51 来源:河南省政府法制网

原标题:省邮政管理局出台关于快递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寄递渠道安全,促进快递行业安全健康发展,近日,河南省邮政管理局制定出台《关于快递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范性文件,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指导意见》明确快递企业五个一总目标,对企业自查内容和频次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完善快递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落实重点岗位职责,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确保“三项制度”贯彻落实;二是建立健全快递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秉承“即查即停”、“以人为本”、“信息保密”原则,制定自查和检查整改计划,定期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发挥安全保障综合效能;三是发挥多方监督作用,充分利用联合整治机制,发挥局长信箱、公众留言和社会媒体的监督作用、12305申诉受理中心监督作用、特邀社会监督员监督作用,积极开拓思路,不断积累经验。

  在《指导意见》制作过程中,河南局严格遵循了制作起草说明、编写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局务会讨论等环节;在文件印发后,及时向法制办报送备案,并且在省局网站进行了公示。 下一步河南局将督促全省快递企业以落实《指导意见》契机,全力保障党的十九大和“双十一”业务旺季等活动寄递渠道安全。

(声明:本文不代表河南县域经济网观点,如是转载内容,河南县域经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和图文版权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错误信息。) 
(责任编辑:宗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