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义务“老赖”被判刑罚
发布时间:2018-06-13 11:04:13 来源:大河网-河南法制报
本报巩义讯(记者杨占伟通讯员张婷婷)6月12日上午,巩义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公诉机关指控,李某彬作为被执行人,于2017年11月2日收到巩义市法院的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拒不执行。经查,李某彬名下银行卡交易有大额资金来往,具有执行能力,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李某彬因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2018年4月17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巩义市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彬对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确定的义务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李某彬在被拘留期间,其家属已经与申请执行人达成还款协议且已偿还大部分资金,故法院判处李某彬拘役6个月,缓期一年执行。
记者了解到,2018年以来,巩义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开展专项行动,清理执行积案,震慑了“老赖”,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了司法权威和法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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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