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吃惹祸判刑赔偿还得道歉

发布时间:2018-06-05 15:10:44 来源:大河网-河南法制报

  本报信阳讯(记者周惠通讯员胡传仁刘俊杰)6月1日上午9时,设置在息县张陶乡温围孜村文化广场上的巡回审判法庭人头攒动。由息县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的信阳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凌某平等3人非法狩猎案在这里开庭审理。息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才远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庭提起诉讼。
  诉讼书称,凌某平、祝某新是温围孜村村民,二人平时喜欢与邻村村民蔡某建小聚而饮。2015年冬,凌某平等3人商议去村外打些野味当作下酒菜,便买来弥雾机、网舀子等禁用工具,悄悄赶到淮河支流闾河湿地里捕获3只野鸡。此后,3人时常这样捕猎。2016年12月狩猎时被息县森林公安局当场抓获。2018年3月,此案移送息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息县检察院审查认为,凌某平等3人非法猎捕36只野鸡和1只斑鸠,刑事犯罪部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凌某平等3人行为也损害了公共利益,应当对凌某平等3人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当天的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司法鉴定意见、价格认证结论等相关证据,有力证明了3名被告人给国家造成损失11100元。
  此案当庭进行了宣判,凌某平等3人被以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两个月至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4个月至一年不等,并赔偿国家损失6000元、4200元和900元。3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向社会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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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