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中级法院部署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7-08-08 10:07:41 来源:河南法制报

本报许昌讯(记者胡斌通讯员王返)8月2日,许昌市中级法院召开2017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整体情况以及3起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发布会称,2016年12月23日,按照省法院安排部署及许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批复,许昌市中级法院增设了具有独立编制的环境资源审判庭,与此同时,全市各县(市、区)法院结合本地实际,全部设立了环资审判合议庭。其中,襄城县法院、鄢陵县法院经报批增设了具有独立编制的环境资源审判庭。目前,许昌市中级法院、襄城县法院及鄢陵县法院已经实现“三审合一”审判模式。2017年,全市两级法院认真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责,不断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方式,努力为“五型”许昌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截至今年6月30日,许昌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100件,审结58件。

  发布会表示,许昌市中级法院作为省法院指定的全省唯一环境资源审判试点单位,全市两级法院环资审判工作积极探索环境资源类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积极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公益诉讼、引入诉调对接,探索构建环境资源保护联动机制。下一步,全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将以襄城县法院为试点,依托许昌市建安区,根据许昌市水系特点,打造许昌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亮点;全面建立环境资源保护联动机制,进一步推进环境资源司法与执法的衔接,加强环境资源司法执法联动,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衔接、协调配合、互动联动的环境资源司法执法新机制;强化环境资源审判公众参与度和司法公开力度,加大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常态化环境资源法治宣传、定期公布环境资源典型案例等形式,积极扩大公众对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在全社会形成关注环境资源保护、人人参与环境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大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生效裁判文书的上网力度,增强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的公开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