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份检察建议追回6800万元

发布时间:2018-05-17 17:05:13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苏佩赟 任要卿)近日,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检察院收到该县国土资源局回复:“根据贵院的三份检察建议,共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6837.872万元。”
  鄢陵县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活动中,通过排查发现,许昌鼎升锻造机械有限公司、许昌远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许昌跃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情形。
  该院遂成立了以主管检察长崔建友为组长的国有土地出让金专项办案组。通过联合召开由13个土地所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数次走访鄢陵县国土资源局,多次询问鄢陵县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员,依法开展调查、丈量、统计工作,终于查清了案件事实:许昌鼎升锻造机械有限公司2015年6月取得土地,欠缴出让金257万元。许昌远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1月取得土地,欠缴出让金380万元。许昌跃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9月取得两块土地,欠缴土地出让金共计4508万元。
  该院国有土地出让金专项办案组在核实完相关材料后,向鄢陵县国土资源局发出三份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法定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向企业催缴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
  检察建议发出后,鄢陵县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与办案组一起交流案情,并多次向县有关领导汇报案件情况。办案组检察官还从释法说理的角度与企业负责人多次沟通,告知拒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后果。
  经过多方努力,三个企业欠缴的国有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共计6837.872万元日前已全部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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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