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协助法院查控让“老赖”无处遁形
发布时间:2018-05-10 10:29:41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李晓波通讯员韩琳李琼婷
本报讯穆某与卜某、郭某因公司股权转让纠纷诉至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该院判决卜某、郭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穆某股权转让款9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由于卜某、郭某拒不支付,穆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卜某、郭某故意隐匿行踪。随后执行干警将其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且与公安机关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后,又将二人报上公安临控系统。公安机关利用自身优势,很快发现在伊川县城关镇使用身份证的郭某,将其控制。随后执行干警将郭某带回法院,由于郭某拒不配合,后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卜某得知郭某被抓的消息后,为躲避执行,购买5月2日上午洛阳到呼和浩特的火车票。公安临控系统查到这个线索,随即告知执行干警。5月2日早上7点,执行干警提前到达洛阳火车站进行布控,成功抓获卜某。将卜某带回法院后,执行干警联系了申请人穆某,经过一上午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该案件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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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