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打欠条欲赖账手机微信定真相

发布时间:2018-04-19 17:09:47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农村版

  4月11日,正阳县法院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并根据原告雷某提供的手机微信记录,依法判令被告李某偿还原告猪饲料款1.75万元。
  2016年10月至2017年12月期间,被告李某从原告雷某处赊购猪饲料,因数额不大,双方未签订买卖合同,事后也未立条据。2017年以来,原告多次催要欠款无果,遂诉至法院。庭审中,被告只认可购买了3000元猪饲料,而原告提供的向被告催款手机微信信息记录显示,从2017年10月开始至今年3月,原告数次向被告催要欠款,被告承认从雷某处赊购猪饲料并欠款1.75万元,并承诺等2017年12月底卖完猪再还款,但至今未付分文。
  法院经审理认为,从原告提供的微信信息记录显示,被告对欠款数额从未提出异议并承诺还款,可以推定原被告之间欠款数额应为1.75万元。且原告雷某提供的微信信息合法,未侵犯他人隐私等合法权益,反映的内容与本案具有关联性,足以认定被告李某欠原告雷某猪饲料款的事实。故对原告诉求予以支持,并依法作出如上判决。(正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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