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女子丈夫去世有人赖账 法院帮忙讨回公道

发布时间:2018-04-04 10:36:42 来源:焦作晚报

  本报讯 (记者杨珂) 丈夫亡故,其妻子能否向债务人索债?3月26日,记者从武陟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沁南法庭于近日通过巡回审理的方式,在武陟县大虹桥乡布庄村门市部成功调解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为张女士讨回了公道。
  原来,张女士今年50岁,是武陟县人。她的丈夫于2015年5月不幸去世。
  “我丈夫生前与别人有生意往来,去世时留给我一张1万元的货款欠条,上面注明索某欠我丈夫1万元的货款没有结清。”张女士说,欠条上标注的时间为2014年9月。张女士的丈夫去世一段时间后没有见索某还款,于是她去讨要这1万元钱。
  可是,当张女士向索某提起这1万元钱时,索某却给张女士说了一句话:“你丈夫死了,这钱就不算数了!”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怎么人去世了这账就黄了呢?”张女士越想越生气,遂将索某诉至武陟县人民法院。
  该院沁南法庭副庭长张小亮受理此案后,为了强化法律宣传效果,决定对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进行巡回开庭。庭审中,张小亮对此案进行调解,通过对原告、被告释法明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债权也属于其合法财产,应当作为遗产继承,继承人可作为原告起诉债务人主张债权。”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索某于2018年6月1日前给付原告张女士5000元,于2018年12月20日前给付原告张女士5000元,若被告逾期未履行,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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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连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