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已“破案”惹祸 倒赔一万三千元

发布时间:2018-02-23 15:34:12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讯:(宗明亮)在某辅导班任教的方教师1000元现金丢失,怀疑一名学生偷窃,她没有报警,而是选择自行“破案”,结果将学生打伤,倒赔13000元,才算了结。
  走出大学校门不久的女教师方某刚发工资,想请同事吃饭,结果发现包里的钱少了1000元。当时她出去办事,一名辅导的学生小强(化名)曾进过她的办公室,她怀疑钱是小强所拿,当面问了问,小强说没有拿她的钱,因没有证据,方老师只好作罢。
  她感到钱就是小强拿走的,越想越生气,便和女同事商量讨要自已的钱。第二天上午,方老师和女同事各自约上自已的男友,4人开车来到小强的学校.方老师坐在车里没下车,其他3人把小强约出校园,想让小强承认。在交谈中,小强和他们吵了起来,两个男友一气之下,将小强踹倒在地殴打,然后开车离开。
  小强和学校的老师打电话报警。
  接警后,新乡市卫东派出所治安大队民警宋万民、刘祥立即进行调查,因学校门前有监控,事实清楚,方老师等人也感到自己“破案”的行为不对,触犯法律更是与教书育人的职业要求不符。
  由于小强的家长和方老师相识,方老师及同事和男友诚恳道歉,在民警的多方调解下,方老师等人赔偿小强13000元,双方达成了合解。
  民警提示:发现自已财产受到侵害后,要及时报警,由警方开展调查,切不可自行其是,由受害方变为“害人方”。

(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