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拟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发布时间:2021-03-09 09:23:05 来源:郑州晚报

  保障刚需,首套住房最高贷款70%
  8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意见和建议的通知》。该中心拟按照“房住不炒 保障刚需”的原则,从申请条件、贷款额度、贷款比例、还贷能力等方面征询广大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通知,具体包括:申请条件,适当延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时限。贷款额度,结合郑州不同区域的住房价格,按市区(含市内五区、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非市区分别设定最高公积金贷款限额。贷款比例,按照缴存和购房情况设定最高贷款比例(贷款金额占房产总价比例)。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70%;异地贷款及其他情况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40%。
  还贷能力,参照其他地市和银行商业住房贷款的审批要求,按照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50%认定借款人的还贷能力。征信查询,限制个人征信严重不良的申请人办理公积金贷款。办理贷款时申请人应向公积金贷款受理部门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或授权有查询条件的受理部门自行查询。
  在此提醒广大缴存职工,如对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建议意见,可于今年3月18日前通过该中心官网“意见征集”栏反馈意见,或提出合理化建议。(郑报全媒体记者 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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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