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首推超低排放价格政策 让钢铁 水泥企业治污由被动转为主动
发布时间:2020-07-09 17:56:41 来源:河南经济广播
河南再推硬核环保措施。8月1日起,全省钢铁、水泥企业将试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水价,这是我省首次推出的超低排放方面的经济政策。来听FM103.2记者书丽的采访报道:

钢铁、水泥是我省大气污染排放的两个主要行业,相关企业多、并存在产能过剩情况。为助推企业早日实现高质量发展,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发文,8月1日起,全省钢铁、水泥企业未按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其全部网购电量实行用电加价政策,购买的自来水企业水量实行用水加价政策。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邵丰收说,企业“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方式”其中一项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用电价格每度加价0.01元,水价每立方米加0.05元;两项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电价每度加价0.03元,水价每立方米加0.08元;三项均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电价每度加价0.06元,水价每立方米加0.1元。
邵丰收表示,这是我省结合省情,首次推出的超低排放方面的经济政策。将有助于企业改变观念,发挥自身治污的主动性,由“要我治污”转变为“我要治污”。“这个政策出台以后,企业自己会测算,如果达不到超低排放投入的成本,和自己主动治污哪个更划算,他自己会算这个经济账。政策是公平的,那么企业就从‘你让我治’,变成了‘我主动要治’。”
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以及供水企业等将按照各自职能,密切配合政策落实。邵丰收:“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将钢铁、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情况和评估监测情况函告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据此公布执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水价的企业名单、加价标准,省电力公司执行加价电价,有关市县发展改革部门监督当地供水企业执行加价水价。”
电网企业和自来水企业因执行差别化电价、水价增加的收入由省政府统筹用于支持相关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改造。(大象新闻·经济广播记者 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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