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限制公积金买房 记入企业征信系统严查

发布时间:2018-05-07 09:28:23 来源:郑州日报

  上周,市长电话受理指挥系统共受理28031个,电子邮件541封。期间向全市市长电话网络单位转办5082件,按期办结4965件,办结率97.6%。主要包括用水用电、房管物业、环境污染等方面问题,其中,消费问题126件,涉及工商、国税、质检。
  市民赵先生反映:其本人为惠济区江山路办事处薛岗村村民,新办理城镇居民医保在区级以上的医院均可以使用,但区级以下部分医院及村内的卫生所却不能使用,想了解具体情况。
  市长电话转市人社局具体办理,后回复:根据《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医疗实行门诊统筹。市本级门诊统筹定点单位为二类以下(含二类)定点医疗机构,各县(市、区)门诊统筹定点单位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所)、村卫生室。参保居民在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门诊医疗费由个人全额负担。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和参保居民个人按比例承担(包括定点乡镇卫生院)。因此,村民就诊前应首先确定村内卫生所是否为定点医疗机构,才能确定是否能够享受门诊统筹。
  近期,部分市民集中反映:市内有楼盘在进行房屋销售时,不让市民使用公积金,只让使用商业贷款,认为极不合理。
  市长电话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落实,后回复:4月27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与市房管局已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使用公积金购房,不得以提高购房价格、减少价格折扣、先行垫付贷款资金等方式增加限制条件,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职工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不得抑制公积金贷款,不得引导或变相引导职工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还要在楼盘销售现场公示不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的书面承诺书。
  市民若遇开发企业拒绝使用公积金的情况,可向市长电话12345或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投诉维权,一经查实,将责令限期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将予以通报、公开曝光,同时将违规行为记入企业征信系统,并依法严肃处理。
  市民李女士反映:其所住的楼栋只有一部电梯,且经常发生故障,但该小区没有物业公司,也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想要了解一下如何申请维修基金?
  市长电话转市房管局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后回复:根据《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对于小区电梯的维修尤其一个楼栋或单元只有一部电梯时,为了不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在申请维修资金时可以按照应急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相关业主推选的2名以上业主代表先行组织维修,如遇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不及时组织维修的,相关业主可向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申请后可以组织代修。目前,工作人员已与反映人联系,正在开展维修工作。(记者 刘玉娟 通讯员 段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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