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坏小区内绿地改建停车位并收费 物业却这样回复

发布时间:2018-05-05 09:01:33 来源:河南商报

毁坏小区内绿地改建停车位并收费 物业却这样回复

  小区里曾经的景观树,现在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
  河南商报记者 陈媛媛 文/图
  因毁坏小区内绿地,改建为停车位并出租收费,龙湖镇金秋乐园小区的物业被业主们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十日内恢复绿地。
  但是十天过去了,金秋乐园的业主刘琳(化名)反映,物业在停车位上安装了拦车桩,并没有看到恢复绿地。
  【起因】
  为建停车位
  小区内好好的绿地被毁
  金秋乐园小区位于龙湖镇双湖大道与鸿鹄路交叉口,截止到2017年11月底,小区内已入住约1500户,共有1400多辆车,但是原停车位只有83个。
  刘琳说,小区里的停车位不够,增设停车位本来也算是好事,但有两点让她和其他业主最不能忍。
  一是改造过程中,绿地被毁坏严重。刘琳提供的视频资料显示,很多树木的主要枝干被挖掘机直接挖断。5月3日,河南商报记者在小区走访时,在未改造的路段可以看见两旁绿树成荫。但是在改建过停车位的地方,绿地很少,曾经的景观树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
  二是改建后的停车位,还要收取停车费。另外,小区内还可以临时停车,这让刘琳更为不解,小区里的停车位为何还能对外开放,小区的安全怎么保证?
  【对簿公堂】
  改建的停车位
  到底该不该收费?
  2018年4月12日,金秋乐园小区的业主们集体将金秋置业、诺一物业告上法庭。落款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的法院判决书显示:金秋置业和诺一物业应在十日内将金秋乐园小区内除原83个停车位外设置的停车位恢复为绿地。
  判决书中还提到:毁坏小区绿化树木,在小区原83个停车位外侵占小区绿地改建为停车位,行为违法;且无权出租、出售违建的停车位。
  针对这一问题,诺一物业的一名负责人告诉河南商报记者,所谓的停车费,其实是收取的管理费,并不是租金。“改建了停车位,不可能不收钱的。”这名负责人还说,之所以把停车位上锁,是为了防止车辆乱停。
  【走访】
  停车位未拆除
  也未见到恢复的绿地
  5月3日,到了判决书规定的期限,绿地不但没恢复,车位前面还多了很多拦车桩。
  河南商报记者陪同刘琳和多位业主来到小区内的物业中心,物业另一名代表称:已经在恢复绿地了,草籽已经撒过,也已经在浇水,但是至于效果要看天时和地利。“植物怎么长不是我们能控制的,我们每一次实施都会录像并向法院报备。”她还称,法院判的是恢复绿地,不是说恢复原状,撒上草籽就是绿地。
  刘琳和其他业主带领河南商报记者在小区内走访时发现,小区内改建的停车位上,干巴巴的,并没有洒水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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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连颖)